張璡 (弘治進士)
外观
| 張璡 | |
|---|---|
| 大明陕西按察司佥事 | |
| 籍貫 | 山西澤州 |
| 出生 | 五月十六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劉氏,继娶宋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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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璡(1466年—?),字伯純,山西澤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山西鄉試第四十二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一百十九名,三甲第四十二名進士[1][2]。授河南尉氏县知县。十六年三月擢授陝西道試監察御史[3],十七年六月實授。正德五年(1510年)二月升河南提学佥事。六年二月调任陕西,与甘肃巡抚张翼不和,九年十一月被革职为民。
家族
[编辑]曾祖張彬;祖父張俞;父張廣,聽選官。母宋氏。具庆下。弟琛、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