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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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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數位公共圖書館英语Digital Public Library of America的保全
地铁站内举牌引导客流的保安员
「保全員」的各地常用名稱
中國大陸保安、保安员
港澳保安、保安員
看更、護衞員
星馬保安、保安员
臺灣保全、保全員
其他名称
  • 保全人員
  • 警衛
  • 守衛
  • 安全管理員
  • 安管
  • 管理員

保安員(英語:security guard),或稱安全管理員(簡稱安管)、警衛守衛,是指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在中國大陸和港澳稱為保安員;港澳粵語稱為看更護衞員,而台灣稱為保全保全員

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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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數位化影像監控保全:此為監視系統畫面,通常都會搭配長駐衛保全,來維護安全,且有保留證據,協助警察辦案之功能。
  • 系統保全、智慧化網路保全:採電腦系統設定樣式多元,當系統出現異常時,保全公司派開車之保全員前往處理。在車輛有衛星定位保全,讓公司知道該車開往哪處。
  • 駐衛保全:固定區域範圍的維護區域安全人員,人員均有防搶及滅火.防災技能。
  • 物品護送保全:此種保全均搭配運鈔車、金條、珠寶等等,即現代鏢師,薪水較高。
  • 人身保全:保護特定政要、藝人、董事長、污點證人等,即現代保鑣,均有武術防身術等技能。

各地保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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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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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2月,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成立了中国大陆第一家保安公司,在2000年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对中国大陆的保安公司进行了行业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后来还对中国大陆的保安员做出了统一领导、统一审批、统一培训、统一经营、统一服装和装备的要求[1]

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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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保安員是指與獲許可經營私人保安業務的實體有勞動合同上的聯繫以擔任本法所訂定的私人保安職務的人,或者親身擔任本法所訂定的私人保安職務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私人保安員在其看守地點或場地執行入場管制工作時,可阻止在預防及保安程序上拒絕合作接受檢測是否藏有違禁物品、違禁物質,或可能用於暴力行為或擾亂地點或活動的正常運作及秩序的物品或物質的人士進入或逗留。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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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5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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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5月31日前,香港的保安人員受香港法例第299章《看守員條例》規管,然而,《看守員條例》存在漏洞。例如:「看守員條例」並未規定新入職從業員職前訓練的質量、未規管開辦保安護衛公司的條件、亦未將安裝保安及安全系統的人士納入管轄範圍。當時,保安人員入職及每次轉換僱主前都需向警務處的牌照課申請「看守員證」。但有僱主以「物業管理員」名義聘請員工,迴避申請牌照所須的行政手續和費用,亦令有嚴重犯事紀錄的人士有機會避開審查。故此,當時的香港政府針對上述弊端另立新法。

1996年6月1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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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香港法例第460章《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生效。條例旨在就設立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發許可證給擔任保安工作的人員、發牌照給保安公司及其他相關事宜,訂定條文[2]。根據該條例:「保安工作(security work)」 指下列任何活動─(a) 護衞財產;(b) 護衞任何人或地方以防止和偵測罪行的發生;(c) 安裝、保養或修理保安裝置;(d) 為個別處所或地方設計附有保安裝置的系統[3]。「任何屬於個人身分的人,均不得為、答允為、自認是為或自認可為他人擔任保安工作」以及「(1) 除根據及依照牌照行事的公司外,任何人均不得提供、答允提供或自認正在提供任何人員在有報酬的情況下為他人擔任保安工作。(2) 任何人均不得提供任何人員為他人擔任任何類別的保安工作」除非持有相關牌照或許可證,或者「並非為報酬而做」。該條例設立四種類別的許可證給從業員,另設立三類牌照給提供保安護衛人員的公司。

保安人員許可證類別以及領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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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員許可證分為甲、乙、丙、以及丁四類,所有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甲、乙兩類幾近相同,都是不能佩帶槍械的保安人員。唯一分別在於甲類許可證持有人只能於「單幢式住宅樓宇」工作,申請人年屆 65 歲或以上,須提交由註冊醫生 簽發的醫生證明書,證明適宜執行所需職務;而乙類許可證持有人可於任何種類地方工作,年齡上限是70歲。丙類許可證持有人可擔任佩帶槍械的保安工作,年齡上限是55歲。丁類許可證持有人可擔任保安系統安裝及維修保養工作,沒有年齡上限。保安人員許可證申請手續由香港警務處牌照課辦理。申請人需為年滿18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並已完成政府認可的培訓課程[4]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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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部統計全台從事保全工作勞工約10萬2千人。

在早期時,台灣尚未有保全業(保全業法尚未開創時),而私人公司行號等,為維護自己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並自己聘請警衛人員擔任保安工作,警政單位為方便管理而納入管理,並開放警察服裝供私人警衛單位使用之,並有維護區域治安之責任。而駐衛警察警帽與警察相同(加入警徽)但胸章、臂章有明顯寫駐衛警察,在某些銀行中的駐衛警察可以申請槍械使用。但駐衛警察身穿警察制服是依據《警察機關管理之駐衛警察或編訓之義勇警察服式標識規定》,但沒有司法警察權,對外單位名稱為駐警隊,因駐衛警察受訓以警察局教育以及特殊身分,在馬路上有交通指揮權力。而駐警在政府機構維護秩序及安全也占多數,以達到嚇阻功效,如: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等。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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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保安員執照的條件如下:

  • 是合適及健康的人
  • 若果是馬來西亞公民,則必須持有工作許可或就業准照
  • 持有Certificate of Service/Transcript
  • 完成指明的WSQ保安員訓練課程,並獲得證書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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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保安執照的條件如下:

  • 年滿18歲及能夠在加國工作
  • 沒有觸犯83項指明罪行
  • 完成40小時安大略省保安訓練課程及獲取訓練號碼
  • 在駕駛考試中心報名及參加保安執照考試,並取得合格成績

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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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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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公安部建章立制规范保安业发展. [2013-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0). 
  2. ^ 原文
  3. ^ 原文
  4. ^ [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繁體中文)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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