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概况
| 来源 | 发布时间 | 2017-07-17 00:07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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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昆仑山北麓,塔里木盆地西缘,叶尔羌河与提孜那甫河冲积扇中上部,地处北纬37°55′~38°11′,东经76°55′~77°28′。北与西北以叶尔羌河为界同莎车县相望,东北以田野与莎车县相连,东和东南隔提孜那甫河与叶城县为邻,西南亦接叶城县界。总面积987.97平方千米,其中耕地面积42405.25公顷。县城驻泽普镇,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1692千米,距喀什地区行政公署驻地喀什市218千米。315国道穿境而过。
公元前138年以前,泽普为西域莎车国的一个大庄,地处泽勒普善河(今叶尔羌河)南岸。张骞出使西域后,汉朝军队曾在这里屯田。汉元康元年(前65年),莎车王杀汉使背汉,卫侯冯奉世发诸国兵戮之,更立新王。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年),汉设西域都护,泽普随莎车受其管辖。东汉永平四年(61年)于阗并莎车国,泽普归于阗国。东汉永平十六年(73年),汉军司马班超定于阗,泽普复归汉。东汉建初五年(80年)莎车降于龟兹,泽普随附。东汉元和二年(85年),班超发诸国兵击莎车,使之重新归顺中央政权。汉末至北魏,莎车并于疏勒,泽普为渠沙国辖地。南北朝时期附属嚈哒。隋唐时期是斫句迦国的一部分,唐朝曾在莎车设立行政机构。唐朝高宗、武则天时期,吐蕃几次占领泽普一带地域。唐开成五年(840年)以后,回鹘进入本地。10世纪上半期建立喀喇汗王朝,泽普受其管辖。辽保大四年(1124年),又附属于西辽王朝。南宋嘉定十一年(1218年),成吉思汗征服天山南北,泽普成为蒙古属地。南宋宝庆元年(1225年)泽普为察合台领地。元大德八年(1304年),察合台后裔笃哇建察合台汗国,统治本境。明正德九年(1514年),县境属赛亦德建立的叶尔羌汗国管辖,为王室成员封地。清康熙十七年(1678年),附属于准噶尔汗国。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廷平定大小和卓后,在泽普建军台,设坡斯坎驿,置六品喀孜伯克署事,辖于叶尔羌办事大臣。清光绪九年(1883年),划给叶城县管辖。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莎车直隶州升为府,泽普直属府治。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上下坡斯坎重划归叶城县统属,设稽查一员,署理庄务。
民国9年(1920年),坡斯坎随叶城县划归和阗道,次年又划归喀什噶尔道。
民国10年(1921年)9月4日,新疆省长杨增新呈报北京中央政府增设泽普县,经财政、内务两部核准,于11月10日正式建县,归辖于喀什噶尔道(后改为喀什行政区)。
民国31年(1942年),增设莎车行政区(次年改为莎车专区),泽普县改隶莎车行政区。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泽普县属莎车专区。1956年6月莎车专区撤销,泽普县划归喀什地区至今。2016年,泽普县辖10个乡、2个镇、4个场,133个行政村、14个社区。
全县有34个民族。主体民族为维吾尔族、汉族,分别占总人口的84.64%和15.36%。除维吾尔族、汉族以外,其他民族人口相对较少。塔吉克族居住的相对集中,主要分布在依克苏乡、图呼其乡、布依鲁克塔吉克民族乡、阿克塔木乡、阿依库勒乡,回族多居住在奎巴格镇,其他各民族都散居,与维、汉等民族形成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2016年末,全县总户数(含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65684户,其中县属户数59804户;总人口208950人(含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其中,维吾尔族175686人,占84.1%,汉族27131人,占13%,塔吉克族4463人,占2.1%,其他民族1670人,占0.8%。男104471人,女104479人,男女性别比为49.9:50.1。人口出生率16.97‰,自然增长率11.55‰。
县境属新生界第四系上更新统纪塔里木盆地南缘的西南拗陷区,地处叶尔羌河中游冲积扇,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西南至东北最长61千米,西北至东南约宽14~23千米,海拔1215~1490米,地面坡降1/250,一般坡降1/500~1/300,个别地区坡降1/90。全县地貌可分为冲积扇中上部、冲积扇中下部、扇缘地带三个类型,分别占总面积的35.4%、41.6%和23%。
气候泽普县属大陆性暖温带干旱气候。光照充足,热量丰富,气候干燥,风沙多,无霜期长,气温日、夜温差大,年、日变化大,春季升温快而不稳定,常有春寒出现;夏季长而炎热;秋季短促,降温快;冬季低温持续时间长。2016年度,日照时数为2396.4小时。历年极端最高气温41℃(出现于2005年6月24日),极端最低气温-23.3℃。多年平均降水量54.8mm(1971年~2000年),平均蒸发量2079mm。平均无霜期212天。县境盛行西北风和西风、北风。
河流有两条河流流过县境。
叶尔羌河:发源于昆仑山脉,是我国最大的内陆河——塔里木河的支流之一,河流全长1179千米,年总径流量65.2亿立方米,流经泽普县河岸长度56千米,防洪坝长度51千米,泽普县近10年(2001年~2010年)从叶尔羌河年均引水量为5.95亿立方米,主要引水枢纽为下东岸总干渠、泽普总干渠。
提孜那甫河:位于泽普县东南部,流经泽普县河岸长度26.43千米,防洪坝长度11.74千米,提孜那甫河年总径流量8.10亿立方米。泽普县历年来没有引用提孜那甫河水进行农业灌溉。
土地资源2016年底,全县总面积98797.0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42459.73公顷,园地3401.89公顷,林地7298.8公顷,草地3836.3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136.6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644.1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194.82公顷,其他土地21824.67公顷。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0693公顷,保护率72.29%。
水资源地表水:主要引自叶尔羌河,泽普县近10年(2001年~2010年)平均引叶尔羌河水量为5.95亿立方米。
地下水:泽普县地下水的埋藏深度自上而下,由深变浅,除去戈壁滩外,上部以及依玛乡的高台地,地下水深6米以下的占全县面积17%;中部深3~6米,占全县面积的38%,含水层多为砾石,透水性好,给水度高,有很好的开采条件,水质优等占35%,良好占47%,劣等仅占18%,且大部分分布在下游。泽普县地下水资源总量为2.4亿立方米,可开采资源量为1.24亿立方米。
动植物资源县境内的植物资源除耕作区的农作物及人工栽培的杨、柳、槐、桑、榆、法国梧桐(二球悬铃木)、松、柏、沙枣、红枣、核桃、石榴、无花果、杏、巴旦木和各种果树外,还有次生胡杨林植被、荒漠植被、草甸植被、沼泽植被、沙生植被等五种主要植被类型。主要绿化树种有法国梧桐、松、柏、木槿、馒头柳、倒冠榆等。主要人工栽培药用植物有菟丝子、甘草、麻黄、枸杞、曼陀罗等,有“沙漠之参”之称的珍贵药材――大芸是本县特产。主要野生动物有:绿头鸭(国家三级保护动物)、针尾鸭(自治区二级保护动物)环颈雉、麝鼠、狐狸、野兔、燕子、乌鸦、黑雀、戴胜(自治区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嘴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啄木鸟、斑鸠、黄鸥、百灵等。野生鱼类有大头鱼、野鲤、尖嘴鱼、鳜鱼等。境内采集编排名录的昆虫有14个目65个科155个种,其中农林害虫107种,仓库害虫7种,天敌昆虫41种。
天然草原资源泽普县属典型的绿洲农区畜牧业。天然草场面积小,分高山草场和平原草场两部分,约2.44万公顷,可利用草场2万公顷,草场载畜量约4万头(只),平均每只羊单位占有0.61公顷。高山荒漠放牧草场位于昆仑山区,全县共有33个,其中叶城县境内25个,莎车县境内8个,均属夏季草场,面积约1.33万公顷,可放牧草场0.67万公顷。牧草高度在4—15厘米之间,年产鲜草330—800千克/亩,载畜能力约2万头(只)。可利用时间120天左右。平原草场分为草甸草场和薪炭林草场两部分。盐化草甸草场位于本县境内沿叶河、提孜那甫河低地,沼泽边缘,干涸河槽水位较高的盐化地上,面积为0.93万公顷,产草量不高,约50-80千克鲜草/亩,属劣等草场,载畜能力约1万头(只)。薪炭林草场是逐步将草甸草场改良的一部分,现有面积2000公顷,牧草高度达30-40厘米,年产鲜草600-1000千克/亩,载畜能力1.5万头只。
【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简况】
2016年,全县完成生生产总值44.75亿元,比2015年增长12.4%;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67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8.02亿元,比上年增长11.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8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200元,比上年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50元,比上年增长11.14%。
农村经济优化升级。实施精品农业示范引领工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有效确保了粮食安全,实现农业增加值17.28亿元,比上年增长7.4%。林果业效益明显,新建林果丰产园6.2万亩,全县核桃、红枣丰产园达到15万亩,林果业总产值19.44亿元,全县林果业人均纯收入达到5309元,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半壁江山。种植业结构优化,正复播粮食47.23万亩,总产量突破16.26万吨,实现“九连增”,调减棉花9.45万亩,种植蔬菜、瓜果9.4万亩,新增马铃薯GAP认证2万亩,有机苹果认证3600亩,全县申报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3个,认证面积6.44万亩。畜牧业发展迅速,深入实施“两化一社、两大一特”战略,落实“四良一规范”发展新模式,投入2765万元,加大养殖专业村、养殖小区建设力度,发展林下养殖点85个,新建畜牧养殖专业村14个,标准化养殖棚圈19个,年末实现牲畜存栏41.5万头只,牲畜出栏49.8万头只,农民畜牧业人均纯收入达到2088元。劳务输出力度不断加大,累计转移劳动力2.56万人(次),创收1.77亿元。
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突出工业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关键作用,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县工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强化企业服务,落实“一企一策”帮扶措施,处置僵尸企业2家,帮助东辰工贸、新渝纺织、金巢商砼3家企业成功升规入统。工业项目加快推进,金浩笔业铅笔制造、佳信捷监控设备等项目建成投产,沪港电动车制造、兴万康果业加工等项目落地建设,塔西南公司成功复工生产,东辰工贸、天洋欣通等石油下游产业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建成产业孵化园四期、特色食品产业园一期13栋共1.9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园区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扶持民生企业做大做强,在6个乡建成6栋、5000平方米乡村标准厂房,解决就业岗位850个。落实“短平快”项目33个,到位资金1018万元,新增就业岗位1224个。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健全完善扶持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不断优化招商环境。积极争取政策性中长期贷款及专项基金,突出抓好社会投资项目建设,不断扩大有效投入,实现投融资和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38.25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1.47亿元,比上年增长7.7%。
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坚持以旅游文化产业大发展带动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加快推进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叶尔羌河民俗文化博物馆、塔吉克民俗展示馆。吸引社会投资近3亿元,建成金湖杨滑雪场、滑草场、全疆最大的室外3D画展、恐龙主题公园、叶尔羌河第一漂流等一批旅游娱乐项目,景区景点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古勒巴格景区、布依鲁克塔吉克风情小镇成功创建3A级旅游景区,叶尔羌河国家湿地公园通过自治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初审,金湖杨景区被评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和“全国旅游安全保障最佳景区”称号。投入8300余万元,完成金湖杨大道及布依鲁克乡至金湖杨景区道路建设,通过旅游道路建设的统筹推进,全县所有乡镇、所有产业、所有旅游资源实现全部串联和整合。组建泽普首家金湖杨国际旅行社,成功举办“冰雪嘉年华”、第九届金湖杨旅游文化节等一系列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全年共接待游客60.2万人次,同比增长20%,实现旅游综合收入7380万元,同比增长9.56%。健全完善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全县个体工商户达到4267户,各类企业770家。商贸流通加快发展,成立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引进电商企业6家,有效拉动消费市场增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8亿元,比上年增长12.2%。
【交通运输】
农村公路是公益性最强的公共基础设施,属于典型的公共物品,是农村生产生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要想富,先修路”、“公路通,百业兴”等谚语已经成为农村公路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生活中重要作用的集中体现和经验总结。截止2016年年底,我县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141.4公里。其中:县道14条210.24公里,乡道70条490.78公里,村道188条425.53公里,专用公路1条14.85公里。十二五以来,全县新建改建农村公路里程658.3公里,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57.7%,其中:油路里程513公里,通油率为44.9%;砂砾路里程145.3公里。县道改建里程190公里,占县道总里程的90.4%(油路里程190公里,砂砾路里程20.24公里);乡道改建里程658.66公里,占乡道总里程的100%(其中油路里程490.78公里,砂砾路里程167.78公里)。农村公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522亿元。已实现了100%的乡镇、行政村通沥青路,路网四通八达、纵横交错,方便了群众出行和农产品的内联外销,惠及全县19万农民群众。村容路貌的改观,农民群众精神风貌的转变,为全县旅游业、农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带动了泽普县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